巡回法庭进村入户,法治教育彰显“枫”景
2025-04-27 11:38: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蒋琼 邓旭文 唐佳 | 点击量:701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蒋琼 邓旭文 唐佳)近日,祁阳市法院金洞法庭将审判现场搬到石鼓源乡大岭下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由此衍生的身体权纠纷,以“实地勘验+现场办案+以案释法”的巡回审判模式,迅速了解案情并进行现场调解。

据悉,该案原告奉某某系被告滕某某等的外甥,2016年,被告将自己的一间房屋售卖给原告,原告为改建老房,拆除从被告及同村刘某某处购买的两处房屋,留有部分土地作为通道和自留地。2017年,被告擅自在原告此前从刘某某处购得的土地上建造房屋,2022年,又对已卖给原告的土地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原告多次沟通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该起纠纷中,被告滕某某与原告奉某某母亲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原告母亲受伤,由此衍生一起身体权纠纷。

为了解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前往案涉争议现场,实地调查案涉争议地界的具体情况,并在石鼓源乡大岭下村委会公开审理该案以及因该案衍生的身体权纠纷。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现场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及侵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案例,开展现场普法宣传,解答群众疑惑,为邻里和谐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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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左爽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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